本次向兴宾区、象州县、武宣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三江口办,来宾供电局共12个单位征求了意见,其中3个单位共提出6条修改意见,采纳5条,不采纳1条,其余9个单位无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 提出意见单位 | 意见内容 | 意见采纳情况 | 未采纳原因 |
1 | 来宾市三江口港产城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因高安片区除医药化工园区外,尚有大部分工业用地可用于发展其它产业,南泗片区除高性能纸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外,未来将进驻一批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项目,考虑到未来进驻产业企业用热需求,建议高安、南泗2片区热电厂供热量应做一定余量预留。 | 未采纳 | 根据热电联产设计规定,机组的选型及规模要以调研及统计得到的近期设计热负荷为依据,以满足近期平均热负荷为要求。高安、南泗片区规划热电联产机组且均有备用锅炉,正常情况还可以作为用热的补充。若后期热负荷发展较快,还可以对规划进行修编。 |
第47页“仙鹤医药”部分,建议修改为“仙鹤高性能纸基新材料”。 | 已采纳修改; | |||
附件二“山江口新区”应修改为“三江口新区”。 | 已采纳修改; | |||
2 | 来宾市供电局 | 对“4.1.3 来宾三江口新区(核心区)热电联产项目概况”中“20(1)象州县工业园区石龙片区在 A 区已有一座生物质发电厂,即象州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已建成投产其规模为 1×110t/h+1×25MW 抽凝汽式发电机组,年发电量为 17500×104 kWh/a,上网来宾市三江口新区(核心区)热电联产规划报告电量为 15400×10 | 已采纳修改; | |
“4.6.2 电厂接入系统方案、4.6.2.1 象州县三江口节能环保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电厂接入系统方案与接入系统专题研究报告有所出入。建议按照实际评审后的《三江口节能环保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专题研究报告(收口版)》修改。 | 已采纳修改; | |||
3 | 来宾市水利局 | 建议该规划项目的用水要与三江口新区规划区域水资源论证成果相衔接,做到以水定产。 | 已采纳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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