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19日 |
标 题: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宾市财政局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来宾市商务局关于废止来宾市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来发改服务业〔2024〕48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市三江口新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宾市财政局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来宾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来宾市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来发改服务业〔2022〕191号)。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宾市财政局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来宾市商务局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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