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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城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2026-01-12 10:00     来源: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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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2025年12月30日召开来宾市城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对《来宾市城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建议采纳和处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0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人员、社会组织人员构成。其中:消费者10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高校、相关部门等推荐产生。会上,到会的19名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建立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询问,对联动周期、联动幅度、联动条件、终端价格水平、准许收益率等问题发表意见建议,同时对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加强价格监管、明确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主要意见建议

听证会参加人对价格联动机制方案总体认可,根据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进行梳理,主要归纳为信息透明、保障民生、加强监管及其他等四方面9项意见建议。

(一)信息透明方面

建议在企业门户网站和营业场所同步公布气源采购信息。

(二)保障民生方面

建议增加给予困难群众的免费气量。

(三)加强监管方面

一是建议核查气源是否有关联方。二是建议在实施联动时加强成本审核。三是建议监测企业利润、管控价格。四是建议建立监督机制。

(四)其他方面

一是建议随增值税税率调整及时调整销售价格。二是建议应调未调差额及时疏导。三是建议核定供销差率要综合考虑管道老化等因素。

三、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信息透明方面

采纳“让用气价格与采购成本更加透明,在企业门户网站与营业场所同时公布相关信息”的意见。

理由:在机制方案中对经营企业提出明确要求。

(二)保障民生方面

不采纳“给予困难群众3立方米的免费用气量,希望能提到5立方米”的意见。

理由:一是参照其他地市做法,暂按3立方米的免费气量标准执行。会增加企业负担。2025年兴宾区城市低保2855户、6305人,城市特困人员387人,据此数据并按3立方米免费气量初步测算,燃气经营企业就落实兜住民生底线要求,一年需承担费用支出约42万元,如果是5立方米,费用约提高至69万元,经营企业承担的费用较大。三是联动机制生效后将及时评估政策执行情况,适时研究调整。

(三)加强监管方面

1.采纳“燃气经营企业的气源是否有关联方,如有,应单独统计,如从关联方采购价格高于其他来源价格,应不计入调整计算基数”的意见。

理由:联动机制中已规定约束机制,当出现气源采购价格明显高于自治区内周边地区采购价格时,视情况采取不予联动、不予在后续联动周期进行疏导或对冲。

2.采纳“上期终端销售价格在实施前应进行成本监审,合理确定”的意见。

理由:联动机制明确规定低价气源优先保障居民用气,实施联动时,价格主管部门会认真审查气源采购情况。

3.采纳“希望发改部门了解企业的利润,控制价格”的意见。

理由:在制定配气价格时将严格控制企业的准许收益率,保障企业合理收益的同时严格控制配气价格。

4.采纳“建立对方案的监督机制”的意见。

理由:进一步研究并完善联动机制中的监管规定。

(四)其他意见处理情况

1.不采纳“增值税税率调整时,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同步调整,不受联动频次、幅度限制”的意见。

理由:无政策依据,暂不采纳,经营企业缴纳的税费会在调整配气价格时综合考虑。如国家和自治区有规定则按规定执行。

2.采纳“应调未调的差额疏导要及时”和“关于供销差率的核定,要考虑管道老化等因素”的意见。

理由:两个建议综合采纳,在开展具体工作时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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