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23日 |
| 标 题: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来宾市本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价格收费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来发改人事〔2021〕5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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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各科室、委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来宾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来宾市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来市监联办发〔2021〕4号)精神,我委制定了《2021年来宾市本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
2021年来宾市本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价格收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树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推动市场监管的改革创新,推进公正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委工作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2021年来宾市本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执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进一步规范来宾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业市场行为,促进该行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抽查检查时间
2021年9月24日-10月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抽查对象及比例
市本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抽取比例为100 %,共4户。
四、抽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方式。
五、抽查事项及检查依据
收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六、检查对象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市本级机动车检测公司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已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的执法检查员随机匹配。
(三)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任务派发给被匹配中的执法检查人员。
七、组织实施
(一)组织抽查检查。本委人事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本次抽查检查工作,在有关网站公示被抽取的检查对象,组织检查人员实施检查.检查人员按抽查事项要求参加检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检查结果公示。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本单位抽查事项的检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在履行线上检查结果审批程序完毕后向社会公示。对已实施检查但未按规定公示检查结果的,视为未完成检查工作任务。检查人员对本部门作出的抽查和查处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相关工作书面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三)加强后续监管。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八、其他事项
(一)依法依规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人员要按照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期限等要求开展抽查,要严格遵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和检查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和工作流程开展检查。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或工作证件,填写有关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有关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二)加强业务培训。人事法规科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实效,切实提高检查人员履行检查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及时解决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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